为了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,加强党内监督,提高党支部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水平,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并结合护理系党支部的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
(一)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、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。主要包括:党建工作有关文件、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考评情况、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、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、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等。
(二)党支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。主要包括: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情况、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、作风建设情况等。
(三)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。主要包括:干部任前公示、竞争上岗等情况。
(四)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。主要包括:《党支部工作条例》执行情况、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、发展党员公示情况、民主评议党员情况、党费收缴管理情况。
(五)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,包括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,评比条件、范围、推荐形式、公示候选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。
(六)党内监督情况,包括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。
(七)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。
二、党务公开的形式、程序和时效
(一)公开的形式
1、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,通过党员大会,党内有关文件、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。
2、可向全社会公开的,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、定期通报、文件传达,或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,畅通师生建言献策渠道。
(二)公开的程序
按照“事前公开、征求意见、决策公开、民主讨论、结果公开、接受监督”的程序, 对于党内重大决策、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,一般采取先党内、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。
(三)公开的时限
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。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;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,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;阶段性工作一般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;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;重要事项适时公开。
三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护理系党支部
2016
年3
月1
日